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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两学一做】打 铁 还 需 自 身 硬 ——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

发布日期:2016-11-30    浏览次数:

作者 明智
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,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,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,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。

一、对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化
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,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,标志着我们党对于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化。党的十八大以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”为主题,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员令,勾画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、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。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,吹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冲锋号。十八届六中全会,又对“全面从严治党”进行了研究和部署。

这次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,这是党中央着眼于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作出的整体设计,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渐次展开、深度推进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部署,既是党的优良传统,也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应有之义。习近平总书记在“七一”重要讲话中强调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。 “人不以规矩则废,党不以规矩则乱。”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,告诉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不仅是党的伟大成就的源泉,是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石,更是党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革新的关键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,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都不能松。

二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
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,将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这两个重要制度放在一起审议,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《准则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,《条例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,标志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取得了又一个重要进展,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。

六中全会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做出制度安排,集中解决的是党员党性锻炼和领导干部民主监督问题。一是通过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开展严肃认真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,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党员党性的熔炉作用;二是通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红线,明确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违反政治纪律,是不允许做的,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对政治生态的净化作用;三是通过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和机制,明确党内监督对象、监督主体、监督方式等,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,破解同级监督不力等问题,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主体的能动作用。

三、推进党的自身建设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
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,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创新,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新定位、确立了新构架,推进党的自身建设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。党要管党、管党务必从严,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主张和做法。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,审时度势,高瞻远瞩,把管党治党提升到“全面从严治党”的新定位。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一届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鲜明标识。从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,到六中全会全党集中讨论研究部署,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科学严密的逻辑体系。全面从严治党,使得党的自身建设主体、内涵、任务、意义得到了进一步凸显,管党治党进入新境界。

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,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宣言书和行动指南。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、各级党员干部,要认真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。要用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规范自己的言与行,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、权力与责任、约束与激励之间的关系,在党员干部队伍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鼓足干劲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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